第三章 会 员
第七条 申请加入联合会的会员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遵守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(二)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沃柑种植大户、农户及与沃柑产业相关上下游行业人员;
(三)承认联合会章程,接受联合会管理;
(四)愿意履行联合会职责和决议。
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填写《南宁市武鸣区沃柑产业联合会入会申请表》;
(二)经联合会理事会(或理事会授权机构)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联合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联合会的各项活动;
(三)获得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联合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联合会章程和联合会有关规定,执行联合会决议;
(二)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十二条 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一年内不参加活动的会员,视为自动退会。